面瘫是指各种原因所致的面神经面神经核及其核上通路(包括中脑!内囊!放射冠及额叶中央前回下部)病变而出现其所支配的部分或全部的面部表情肌瘫痪"面神经为混合神经,除支配面部表情肌外,其内脏运动纤维支配泪腺!舌下腺!下颌下腺及鼻腭黏膜腺的分泌,其内脏感觉纤维支配舌前2/3的味觉"根据病变部位的不同可将面瘫分为中枢性和周围性两类"中枢性面瘫(核上瘫)病变在面神经核的核上通路,周围性面瘫(核性或核下性瘫)病变在面神经及面神经核"由于面神经核下部仅受对侧皮质核束支配而其上部受双侧皮质核束支配,故一侧的面神经核上瘫仅出现病灶对侧睑裂以下的面肌瘫痪"表现为病灶对侧鼻唇沟变浅或消失!口角向病侧偏斜!不能鼓腮示齿"而一侧面神经核性或核下性瘫时出现病灶侧包括额肌在内的全部面肌瘫痪"表现为额纹消失!不能闭眼!鼻唇沟消失!口角下垂!不能鼓腮示齿等"面神经自延髓脑桥沟外侧出脑,经内耳门入内耳道走行于面神经管内,出茎乳孔后进入腮腺交织成丛,而后分支分布于面部。临床上根据病变部位又将周围性面瘫划分为:a核性面瘫:为面神经核病变引起"可见于脑桥的炎症!肿瘤!出血!变性疾病等"面神经核位于脑桥下部网状结构腹外侧,故面神经核病变时多伴有病侧面神经核临近的其他脑神经受累,且常伴有皮质脊髓束受损,而出现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如Milard---Guble-综合征,表现为同侧周围性面瘫!同侧外展神经麻痹!对侧肢体偏瘫及中枢性舌下神经麻痹"Foville综合征,表现为病侧外展神经和面神经麻痹,合并两眼向病灶侧凝视麻痹和对侧肢体偏瘫;若损及脊髓丘脑束还表现为对侧半身痛!温觉障碍"b核下性面瘫:此型最常见,多由面神经病变引起"常因面神经过面神经管处的病毒感染或血管异常引起"表现为包括额肌在内的所有面部表情肌瘫痪,因面神经受累节段的不同可出现不同的伴随症状"面神经出茎乳孔处病变仅表现为病灶侧面部表情肌瘫痪;鼓索参与面神经处以上节段的病变除病灶侧面肌瘫痪外还伴有同侧舌前2/3味觉丧失!唾液分泌障碍;当镫骨肌支以上受损时可伴有同侧舌前2/3味觉丧失!听觉过敏及唾液分泌障碍;膝状神经节病变除有周围性面瘫!同侧舌前2/3味觉丧失和听觉过敏外,还有患侧乳突部疼痛!耳廓和外耳道感觉减退!外耳道或鼓膜疱疹,称为Hunt综合征"膝状神经节以上的病变还可累及泪腺!鼻腭黏膜腺体的分泌"最常见的周围性面瘫又称麻痹或特发性面神经麻痹,是因茎乳孔内面神经非特异度炎症所致的周围性面瘫"临床可根据经验和肌电图来判断其预后:不完全性面瘫起病后1~3周可开始恢复,多数患者在2个月内可明显恢复并逐渐痊愈,少数患者恢复不全"如果味觉在1周内恢复,或病后5~7d运动功能开始恢复则预示预后良好"年轻患者的预后较好;有受凉史而起病者预后较好;发病4d后镫骨肌反射仍存在者预后好"老年患者,有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硬化者等,发病时有患侧乳突疼痛者预后不佳"肌电图检查可估计面瘫的预后"病后5~7d面神经传导速度的检查:若患侧肌肉动作电位波幅下降<50%则预后较好;如患侧动作电位为健侧的30%或以上,则可望在2个月内恢复;如为10%~30%,则恢复约需2~8个月,且可能出现并发症;如仅为10%或以下,则需6~12个月才能恢复,并多伴有面肌痉挛及联带运动等并发症"如病后10d发现失神经电位,则恢复开始的时间将平均延长3个月"若肌电图显示神经变性,恢复的时间将延长2年或更长,且恢复不完全"。
【概述】 正常上眼睑的位置在上方角膜缘下1-2mm,下睑缘与下方角膜缘平行,上下睑缘之间的距离称为睑裂(palpebral fissure),西方人约9mm,东方人约7-8mm。当各种原因造成上睑缘位置低于上方角膜缘下2mm,以致上睑遮盖部分或者全部瞳孔引起视物障碍,称为上睑下垂(ptosis)。病因 提上睑的肌肉主要是提上睑肌,其他协同肌还有额肌和Müller肌。提上睑肌受动眼神经支配,Müller肌受交感神经支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提上睑肌和Müller肌的功能减退或者丧失,都可导致不同程度的上睑下垂。上睑下垂患者往往会过分收缩额肌或者仰视来摆脱视物障碍,上睑下垂不仅影响外观和容貌,还影响视野和视力发育等视觉功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计菁分类 上睑下垂有多种分类方法。根据睑缘高度或者瞳孔被遮挡的程度分为轻、中、重度。去除额肌作用,上睑缘位于瞳孔上缘为轻度;位于瞳孔上缘和遮盖瞳孔1/2为中度;遮挡瞳孔超过1/2者为重度。病因分类更有助于对疾病的全面认识、诊断和治疗。以下室综合的分类方法。一、 先天性上睑下垂 上睑下垂中最常见的类型,多因提上睑肌发育不全,或者支配它的神经(周围性和中枢性)发育障碍所致。临床上根据上睑下垂是否伴有眼部或者其他部位的异常,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单纯性上睑下垂 最为常见,它是因为提上睑肌发育异常导致其功能减弱或丧失,不伴有眼外肌的功能障碍或者其他部位的异常。2.上睑下垂伴眼外肌麻痹 文献报道占先天性上睑下垂的12%, 临床上除上睑下垂外还伴有上直肌或者下斜肌麻痹,导致眼球上转受限。多因中枢性神经发育障碍造成。3.上睑下垂综合征 表现为上睑下垂、小睑裂、倒向型内眦赘皮和内眦间距增宽,称之为小睑裂综合征,又称komoto综合征,有时还可伴发小眼球、睑缺损、多指(趾)或并指(趾)畸形。4.协同性上睑下垂 下颌-瞬目综合征(Macus-Gunn综合征),表现为静止时一侧上睑下垂,当咀嚼、张口、下颌向对侧移动时,下垂的上睑突然抬起,达到正常,甚至超过对侧正常眼睑高度。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先天性上睑下垂,其原因可能是三叉神经核的翼外神经部分与提上睑肌的神经核区之间存在异常的联系,或者是三叉神经与动眼神经之间发生运动支的异常联系。该病有自愈倾向,部分患者发育成熟后上睑下垂恢复正常。二、后天性上睑下垂1.动眼神经麻痹性上睑下垂 当动眼神经周围或者中枢遭到病损时都会导致上睑下垂的发生,有时还伴有眼外肌麻痹和瞳孔的改变。病因有肿瘤、外伤、炎症或者血管病变等。2.交感神经性上睑下垂 交感神经麻痹后导致Müller肌功能障碍所产生的一种上睑下垂,如出现病变侧眼球内陷、瞳孔缩小、睑裂变小、同側面部潮红无汗、皮温升高的症状,称之为Horner’s综合征。3.肌源性上睑下垂 最多见的是重症肌无力。全身重症肌无力的患者最早出现的症状是上睑下垂,有典型的“晨轻暮重”的现象,新斯的明试验阳性可以帮助鉴别诊断。此外,慢性进行性眼外肌麻痹、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和肌强直综合征都会出现肌源性上睑下垂。4.腱膜性上睑下垂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提上睑肌腱膜损伤而导致的上睑下垂。也是临床较为多见的上睑下垂。分为外伤性、老年性、医源性和萎缩性。5.机械性上睑下垂 由眼睑本身病变所致,如上睑肿瘤、炎症、瘢痕和组织增生造成的眼睑本身重量增加,而导致的上睑下垂。三、假性上睑下垂外观显示上睑呈下垂的状态,但是客观检查发现提上睑肌肌力正常,上睑缘的位置正常,或因眼睑缺少支撑而造成的睑缘位置低于正常,提上睑肌肌力基本正常。假性上睑下垂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上睑皮肤松弛 老年人因上睑皮肤松弛而遮盖部分或全部瞳孔,遮挡视物,影响视野,严重者可影响视力,但是提起上睑皮肤后见睑缘位置正常,提上睑肌功能检查正常。通过手术切除松弛的皮肤就可以改善症状。2.上睑缺乏支持 小眼球、眼球内陷、眼球萎缩等情况,都会造成眼睑失去支撑,导致眼睑塌陷,睑缘位置低于正常。3.保护性假性上睑下垂 角膜炎症、光亮度改变、反射性半闭眼或在风尘吹拂中半闭眼,均可出现保护性闭眼的假性上睑下垂。4.眼位异常 上斜患者,眼球上转瞳孔过多的被眼睑遮挡,误认为存在上睑下垂,临床鉴别中应该注意对照正常眼提上睑肌的功能。发病机制 从上睑下垂的发生机制来看,主要有4型,分别是神经源性、肌源性、腱膜性和机械性。神经源性上睑下垂主要指支配提上睑肌和Müller肌的动眼神经、交感神经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睑下垂,包括动眼神经麻痹、眼肌麻痹、下颌-瞬目综合征、Horner综合征等。肌源性上睑下垂主要指单纯的提上睑肌发育不良或者伴有眼外肌功能减退,包括先天性上睑下垂、小睑裂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腱膜性上睑下垂则指提上睑肌腱膜病变引起的睑下垂,包括老年性上睑下垂、睑松弛症等。机械性上睑下垂则指眼睑肿瘤或者瘢痕所致的睑下垂。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前 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和肠球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青霉素尚可用于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某些操作或手术时,预防心内膜炎发生。普鲁卡因青霉素的抗菌谱与青霉素基本相同,供肌注,对敏感细菌的有效浓度可持续24小时。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症感染。苄星青霉素的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仿,本药为长效制剂,肌注120万单位后血中低浓度可维持4周。本药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预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风湿热;本药亦可用于治疗梅毒。青霉素V对酸稳定,可口服。抗菌作用较青霉素为差,适用于敏感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轻症感染。2. 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本类药物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仿,但抗菌作用较差,对青霉素酶稳定;因产酶而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敏感,但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耐药。主要适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溶血性链球菌或肺炎链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的混合感染。单纯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或青霉素敏感葡萄球菌感染则不宜采用。3. 广谱青霉素类:氨苄西林与阿莫西林的抗菌谱较青霉素为广,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亦具抗菌活性。对革兰阳性球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本类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氨苄西林为肠球菌感染的首选用药。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较氨苄西林为广,抗菌作用也增强。除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外,对铜绿假单胞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适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及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类药物均可为细菌产生的青霉素酶水解失活。二、注意事项1. 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2. 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给病人注射肾上腺素,并给予吸氧、应用升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3. 全身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腱反射增强、肌肉痉挛、抽搐、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此反应易出现于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4. 青霉素不用于鞘内注射。5. 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6. 本类药物在碱性溶液中易失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根据其抗菌谱、抗菌活性、对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以及肾毒性的不同,目前分为四代。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林、头孢噻吩、头孢拉定等,口服制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除肠杆菌科细菌外对铜绿假单胞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注射品种有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哌酮等,口服品种有头孢克肟和头孢泊肟酯等,口服品种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无作用。第四代头孢菌素常用者为头孢吡肟,它对肠杆菌科细菌作用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大致相仿,其中对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等的部分菌株作用优于第三代头孢菌素,对铜绿假单胞菌的作用与头孢他啶相仿,对金葡菌等的作用较第三代头孢菌素略强。一、适应证1. 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剂主要适用于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等;亦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敏感株所致的尿路感染以及肺炎等。头孢唑林常用于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头孢拉定、头孢氨苄等口服剂的抗菌作用较头孢唑林为差,主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轻症病例。2.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中的敏感株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感染和腹腔、盆腔感染。用于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时需与抗厌氧菌药合用。头孢呋辛尚可用于对磺胺药、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耐药的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的治疗,也用于手术前预防用药。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头孢丙烯等口服剂,主要适用于上述感染中的轻症病例。头孢呋辛酯口服尚可用于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单纯性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直肠肛门感染。3.第三代头孢菌素:适用于敏感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感染、肾盂肾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盆腔炎性疾病、骨关节感染、复杂性皮肤软组织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治疗腹腔、盆腔感染时需与抗厌氧菌药如甲硝唑合用。本类药物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亦有效,但并非首选用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尚可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各种感染。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轻、中度感染,也可用于经第三代头孢菌素注射剂治疗病情已基本好转后的病例;但需注意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均不宜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非发酵菌的感染。4.第四代头孢菌素:目前国内应用者为头孢吡肟。本药的抗菌谱和适应证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同,尚可用于对第三代头孢菌素耐药而对其敏感的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沙雷菌属等细菌感染,亦可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所有头孢菌素类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抗菌作用均差,故不宜选用于治疗上述细菌所致感染。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2.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谨慎使用本类药物。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3. 本类药物多数主要经肾脏排泄,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中度以上肝功能减退时,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可能需要调整剂量。4. 氨基糖苷类和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剂合用可能加重前者的肾毒性,应注意监测肾功能。5. 头孢哌酮可导致低凝血酶原血症或出血,合用维生素K可预防出血;本药亦可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用药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2小时内应避免摄入含酒精饮料。碳青霉烯类抗生素目前在国内应用的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和帕尼培南/倍他米隆。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和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多数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但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抗菌作用差。一、 适应证1. 多重耐药但对本类药物敏感的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包括由肺炎克雷伯菌、大肠埃希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粘质沙雷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等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肾盂肾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等;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时,需注意在疗程中某些菌株可出现耐药。2. 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与需氧菌混合感染的重症患者。3.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免疫缺陷患者中重症感染的经验治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可能引起癫痫、肌阵挛、意识障碍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故不适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则除上述适应证外,尚可用于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细菌性脑膜炎患者。二、 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本类药物及其配伍成分过敏的患者。2. 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治疗轻症感染,更不可作为预防用药。3. 本类药物所致的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多发生在原有癫痫史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及肾功能减退患者未减量用药者,因此原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患者有指征应用美罗培南或帕尼培南时,仍需严密观察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4. 肾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目前临床应用者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一、适应证本类药物适用于因产β内酰胺酶而对β内酰胺类药物耐药的细菌感染,但不推荐用于对复方制剂中抗生素敏感的细菌感染和非产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感染。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下列感染:鼻窦炎,中耳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腹腔感染,以及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者或不能口服者应用本药的注射剂,轻症感染或经静脉给药后病情好转的患者可予口服给药。氨苄西林/舒巴坦静脉给药及其口服制剂舒他西林的适应证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同。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仅供静脉使用,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拟杆菌属等厌氧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二、注意事项1.应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禁用。对以上合剂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该合剂。2.有头孢菌素或舒巴坦过敏史者禁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确有应用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指征时,必须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但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不可选用头孢哌酮/舒巴坦。3.应用本类药物时如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并给予吸氧及注射肾上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4. 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5. 本类药物不推荐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哌拉西林/三唑巴也不推荐在儿童患者中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临床常用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有:(1)对肠杆菌科和葡萄球菌属细菌有良好抗菌作用,但对铜绿假单胞菌无作用者,如链霉素、卡那霉素、核糖霉素。其中链霉素对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作用差,但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作用。(2)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葡萄球菌属亦有良好作用者,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异帕米星、小诺米星、依替米星。(3)抗菌谱与卡那霉素相似,由于毒性较大,现仅供口服或局部应用者有新霉素与巴龙霉素,后者对阿米巴原虫和隐孢子虫有较好作用。此外尚有大观霉素,用于单纯性淋病的治疗。所有氨基糖苷类药物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均差。一、适应证1. 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2. 中、重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治疗此类感染常需与具有抗铜绿假单胞菌作用的β内酰胺类或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3. 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非首选)。4. 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者的治疗需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5. 链霉素可用于结核病联合疗法。6. 新霉素口服可用于结肠手术前准备,或局部用药。7. 巴龙霉素可用于肠道隐孢子虫病。8. 大观霉素仅适用于单纯性淋病。二、注意事项1. 对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2. 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的任一品种均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因此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严密观察患者听力及前庭功能,注意观察神经肌肉阻滞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先兆时,须及时停药。需注意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3.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社区获得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由于其毒性反应,本类药物也不宜用于单纯性上、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的治疗。4.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其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给药,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实现个体化给药。5. 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本类药物。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给药方案。6. 妊娠期患者应避免使用。哺乳期患者应避免使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7. 本类药物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耳毒性药物、神经肌肉阻滞剂或强利尿剂同用。与注射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8.本类药物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四环素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包括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及半合成四环素类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美他环素(甲烯土霉素)和米诺环素(二甲胺四环素)。四环素类曾广泛应用于临床,由于常见病原菌对本类药物耐药性普遍升高及其不良反应多见,目前本类药物临床应用已受到很大限制。一、适应证1. 四环素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的治疗:(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柯氏立克次体肺炎和Q热;(2)支原体感染如支原体肺炎、解脲脲原体所致的尿道炎等;(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肺炎衣原体肺炎、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及沙眼衣原体感染等;(4)回归热螺旋体所致的回归热;(5)布鲁菌病(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6)霍乱;(7)土拉热杆菌所致的兔热病;(8)鼠疫耶尔森菌所致的鼠疫。2. 四环素类亦可用于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和钩端螺旋体病的治疗。3. 也可用于炎症反应显著痤疮的治疗。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四环素类过敏的患者。2. 牙齿发育期患者(胚胎期至8岁)接受四环素类可产生牙齿着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故妊娠期和8岁以下患者不可使用该类药物。3. 哺乳期患者应避免应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4. 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应避免用四环素,但多西环素及米诺环素仍可谨慎应用。5. 四环素类可致肝损害,原有肝病者不宜应用。氯霉素一、适应证1. 细菌性脑膜炎和脑脓肿:氯霉素可用于氨苄西林耐药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球菌及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脑膜炎。青霉素与氯霉素合用可用于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引起的耳源性脑脓肿。2. 伤寒:成人伤寒沙门菌感染的治疗以氟喹诺酮类为首选,氯霉素仍可用于敏感伤寒沙门菌所致伤寒的治疗。3. 厌氧菌感染:氯霉素对脆弱拟杆菌具较强抗菌活性,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需氧菌与厌氧菌所致的腹腔和盆腔感染。4. 其他:氯霉素对Q热等立克次体感染的疗效与四环素相仿。二、注意事项1. 对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药。2. 由于氯霉素的血液系统毒性,用药期间应定期复查周围血象,如血液细胞降低时应及时停药,并作相应处理。避免长疗程用药。3. 禁止与其他骨髓抑制药物合用。4. 妊娠期患者避免应用。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5. 早产儿、新生儿应用本药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应避免使用氯霉素。婴幼儿患者必须应用本药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6. 肝功能减退患者避免应用本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目前沿用的大环内酯类有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柱晶白霉素。大环内酯类新品种(新大环内酯类)有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其对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强、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小、不良反应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有所扩大。一、适应证1. 红霉素(含琥乙红霉素、依托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等沿用大环内酯类:(1)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药物,用于以下感染:①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中的敏感菌株所致的上、下呼吸道感染;②敏感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及蜂窝织炎;③白喉及白喉带菌者。(2)军团菌病。(3)衣原体属、支原体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4)其他: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等。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及交沙霉素,主要用于革兰阳性菌所致呼吸道、皮肤软组织、眼耳鼻喉及口腔等感染的轻症患者。2. 大环内酯类新品种:除上述适应证外,阿奇霉素可用于军团菌病,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尚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复合群感染的治疗及预防。克拉霉素与其他药物联合,可用于幽门螺杆菌感染。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2. 红霉素及克拉霉素禁止与特非那丁合用,以免引起心脏不良反应。3. 肝功能损害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时,需适当减量并定期复查肝功能。4. 肝病患者和妊娠期患者不宜应用红霉素酯化物。5. 妊娠期患者有明确指征用克拉霉素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采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6. 乳糖酸红霉素粉针剂使用时必须首先以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药物浓度不宜超过0.1%~0.5%,缓慢静脉滴注。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类包括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克林霉素的体外抗菌活性优于林可霉素。一、适应证1. 林可霉素适用于敏感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的各种感染。2. 克林霉素适用于厌氧菌、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除外)及敏感金葡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并常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两者的静脉制剂可用于上述感染中的较重患者。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林可霉素或克林霉素过敏的患者。2. 使用本类药物时,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发生,如有可疑应及时停药。3. 本类药物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应避免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4. 有前列腺增生的老年男性患者使用剂量较大时,偶可出现尿潴留。5. 本类药物不推荐用于新生儿。6. 妊娠期患者确有指征时方可慎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7.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确有应用指征时宜减量应用。8. 静脉制剂应缓慢滴注,不可静脉推注。利福霉素类抗生素利福霉素类目前在临床应用的有利福平、利福喷汀及利福布汀。一、 适应证1. 结核病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利福平与异烟肼、吡嗪酰胺联合是各型肺结核短程疗法的基石。利福喷汀也可替代利福平作为联合用药之一。利福布汀可用于免疫缺陷患者鸟分枝杆菌复合群感染的预防与治疗。2. 麻风:利福平为麻风联合化疗中的主要药物之一。3. 预防用药 :利福平可用于脑膜炎奈瑟球菌咽部慢性带菌者或与该菌所致脑膜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预防用药;但不宜用于治疗脑膜炎球菌感染,因细菌可能迅速产生耐药性。4. 其他:在个别情况下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如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表皮葡萄球菌(以下简称表葡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可以考虑采用万古霉素联合利福平治疗。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本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和曾出现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2. 妊娠3个月内患者应避免用利福平;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有明确指征用利福平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3. 肝功能不全、胆管梗阻、慢性酒精中毒患者应用利福平时应适当减量。4. 用药期间,应定期复查肝功能、血常规。5. 结核病患者应避免用大剂量间歇用药方案。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属糖肽类抗生素。去甲万古霉素的化学结构与万古霉素相近,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万古霉素相仿。一、适应证1.万古霉素及去甲万古霉素适用于耐药革兰阳性菌所致的严重感染,特别是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MRSA)或甲氧西林耐药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MRCNS)、肠球菌属及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所致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严重革兰阳性菌感染。2. 粒细胞缺乏症高度怀疑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患者。3. 去甲万古霉素或万古霉素口服,可用于经甲硝唑治疗无效的艰难梭菌所致假膜性肠炎患者。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过敏的患者。2. 不宜用于:(1)预防用药;(2)MRSA带菌者;(3)粒细胞缺乏伴发热患者的常规经验用药;(4)局部用药。3. 本类药物具一定肾、耳毒性,用药期间应定期复查尿常规与肾功能,监测血药浓度,注意听力改变,必要时监测听力。4. 有用药指征的肾功能不全、老年人、新生儿、早产儿或原有肾、耳疾病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同时监测血药浓度,疗程一般不超过14天。5. 万古霉素属妊娠期用药C类,妊娠期患者应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6. 应避免将本类药物与各种肾毒性药物合用。7. 与麻醉药合用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必须合用时,两药应分瓶滴注,并减缓万古霉素滴注速度,注意观察血压。磷霉素一、适应证1. 磷霉素口服剂:可用于治疗敏感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和粪肠球菌所致急性单纯性膀胱炎和肠道感染。2. 磷霉素钠注射剂:可用于治疗敏感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株)和链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所致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治疗严重感染时需加大治疗剂量并常须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如治疗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重症感染时与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联合。二、注意事项1. 既往对磷霉素过敏者禁用。2. 磷霉素与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联合时多呈协同抗菌作用。3. 由于磷霉素钠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和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应用。4. 每克磷霉素钠盐含0.32 g钠,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及需要控制钠盐摄入量的患者应用本药时需加以注意。5. 静脉用药时,应将每4 g磷霉素溶于至少250 ml液体中,滴注速度不宜过快,以减少静脉炎的发生。甲硝唑和替硝唑本类药物对厌氧菌、滴虫、阿米巴和蓝氏贾第鞭毛虫具强大抗微生物活性。一、适应证1. 可用于各种需氧菌与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包括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脓肿、脑脓肿等,但通常需与抗需氧菌抗菌药物联合应用。2. 口服可用于艰难梭菌所致的假膜性肠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牙周感染及加德纳菌阴道炎等。3. 可用于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结肠小袋纤毛虫等寄生虫病的治疗。4. 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可用于某些盆腔、肠道及腹腔等手术的预防用药。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 妊娠早期(3个月内)患者应避免应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3. 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粒细胞减少及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基础疾患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5. 肝功能减退可使本类药物在肝脏代谢减慢而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因此肝病患者应减量应用。喹诺酮类抗菌药临床上常用者为氟喹诺酮类,有诺氟沙星、依诺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近年来研制的新品种对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抗菌作用增强,对衣原体属、支原体属、军团菌等细胞内病原或厌氧菌的作用亦有增强,已用于临床者有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一、适应证1.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本类药物可用于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菌性和非淋菌性尿道炎以及宫颈炎。诺氟沙星主要用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或肠道感染。但应注意,目前国内尿路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大肠埃希菌中,耐药株已达半数以上。2. 呼吸道感染: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主要适用于肺炎克雷伯菌、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等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可用于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急性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等,及肺炎链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此外亦可用于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下呼吸道感染。3. 伤寒沙门菌感染:在成人患者中本类药物可作为首选。4. 志贺菌属肠道感染。5. 腹腔、胆道感染及盆腔感染:需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合用。6. 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属感染。本类药物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无效。7. 部分品种可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治疗耐药结核分枝杆菌和其他分枝杆菌感染的二线用药。二、注意事项1.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2. 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3. 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同用。4. 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5. 本类药物偶可引起抽搐、癫痫、神志改变、视力损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减退或有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中易发生,因此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有癫痫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以防发生由于药物在体内蓄积而引起的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不良反应。6. 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断裂等,并偶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等,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磺胺类药根据药代动力学特点和临床用途,本类药物可分为:(1)口服易吸收可全身应用者,如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磺胺林、磺胺多辛、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甲噁唑与甲氧苄啶SMZ-TMP)、复方磺胺嘧啶(磺胺嘧啶与甲氧苄啶SD-TMP)等;(2)口服不易吸收者如柳氮磺吡啶(SASP);(3)局部应用者,如磺胺嘧啶银、醋酸磺胺米隆、磺胺醋酰钠等。一、适应证1. 全身应用的磺胺类药:本类药物适用于大肠埃希菌等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敏感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脑膜炎奈瑟球菌所致的脑膜炎。复方磺胺甲噁唑可治疗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大肠埃希菌等敏感株引起的反复发作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卡氏肺孢菌肺炎,以及星形奴卡菌病。复方磺胺嘧啶亦可作为脑膜炎奈瑟球菌脑膜炎的预防用药。磺胺林与甲氧苄啶合用对间日疟及恶性疟原虫(包括对氯喹耐药者)有效。磺胺多辛与乙胺嘧啶等抗疟药联合可用于氯喹耐药虫株所致疟疾的治疗和预防。磺胺类药不宜用于A组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扁桃体炎或咽炎以及立克次体病、支原体感染的治疗。2. 局部应用磺胺类药:磺胺嘧啶银主要用于预防或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细菌感染,如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菌、肠球菌属等引起的创面感染。醋酸磺胺米隆适用于烧伤或大面积创伤后的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磺胺醋酰钠则用于治疗结膜炎、沙眼等。柳氮磺吡啶口服不易吸收,主要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任何一种磺胺类药物过敏以及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过敏的患者。2. 本类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多见,并可表现为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等,因此过敏体质及对其他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本类药物。3. 本类药物可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变化。4. 本类药物可致肝脏损害,可引起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肝坏死,用药期间需定期测定肝功能。肝病患者应避免使用本类药物。5. 本类药物可致肾损害,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肾功能减退、失水、休克及老年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易加重或出现肾损害,应避免使用。6. 本类药物可引起脑性核黄疸,因此禁用于新生儿及2月龄以下婴儿。7. 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应避免用本类药物。8. 用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充分尿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可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呋喃类抗菌药国内临床应用的呋喃类药物包括呋喃妥因、呋喃唑酮和呋喃西林。一、适应证1. 呋喃妥因:适用于大肠埃希菌、腐生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及克雷伯菌属等细菌敏感菌株所致的急性单纯性膀胱炎;亦可用于预防尿路感染。2. 呋喃唑酮:主要用于治疗志贺菌属、沙门菌、霍乱弧菌引起的肠道感染。3. 呋喃西林:仅局部用于治疗创面、烧伤、皮肤等感染;也可用于膀胱冲洗。二、注意事项1. 禁用于对呋喃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 在新生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时应用呋喃妥因可发生溶血性贫血,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成人患者缺乏此酶者也不宜应用。3. 哺乳期患者服用本类药物时应停止哺乳。4. 大剂量、长疗程应用及肾功能损害患者可能发生头痛、肌痛、眼球震颤、周围神经炎等不良反应。5. 呋喃妥因服用6个月以上的长程治疗者偶可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严密观察以便及早发现,及时停药。6. 服用呋喃唑酮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抗结核分枝杆菌和非结核分枝杆菌药本类药物主要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对氨水杨酸,以及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卫非特)和异烟肼-利福平(卫非宁)两个复方制剂。一、异烟肼异烟肼对各型结核分枝杆菌(以下简称结核菌)都有高度选择性抗菌作用,是目前抗结核病药物中具有最强杀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药物,对其他细菌无作用。(一)适应证1. 结核病的治疗:异烟肼是治疗结核病的一线药物,适用于各种类型结核病,但必须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应用。2. 结核病的预防:本药既可单用,也可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使用。预防应用适用于:①有结核病史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②与新近诊断为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有密切接触的PPD试验阳性幼儿和青少年;③未接种卡介苗的5岁以下儿童PPD试验阳性者;④PPD试验阳性的下述人员:糖尿病、矽肺、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⑤PPD试验强阳性的可疑结核病患者。3. 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的治疗:异烟肼对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病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需联合用药。(二) 注意事项1. 本药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利福平等其他抗结核病药物合用时,可增加本药的肝毒性,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并定期监测肝功能,避免饮含酒精饮料。2. 本药可引起周围神经炎,服药期间患者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者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严重者应立即停药。3. 妊娠期患者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二、利福平利福平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均具抗菌作用。(一)适应证利福平适用于各种类型结核病和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但单独用药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必须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应用。(二)注意事项1. 对本药过敏的患者禁用。2.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及肝功能。肝病患者、有黄疸史和酒精中毒者慎用。3.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4. 本药对动物有致畸作用,妊娠期患者确有应用指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妊娠早期患者应避免使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5. 不推荐5岁以下儿童患者应用本药。6. 患者服药期间大、小便、唾液、痰、泪液等可呈红色。三、乙胺丁醇(一)适应证与其他抗结核病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型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的治疗。(二)注意事项1. 对本药过敏的患者禁用。2. 球后视神经炎为本药的主要不良反应,尤其在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 mg/kg的患者中发生率较高。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每日检查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一旦出现视力障碍或下降,应立即停药。3.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清尿酸,痛风患者慎用。4. 妊娠期患者确有应用指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用。
2.1 生活方式①枕头与睡眠姿势 枕头要合适,高度按颈部长短决定,枕芯软硬,以舒适为准。不要躺着看书,睡觉时不要长时间将双手放在头上方,以免影响上肢的血液循环。②注意颈部保暖,避免局部受冷或受潮湿等;③日常生活与家务劳动 行走要挺胸抬头,喝水、刮胡子、洗脸不要过分仰头,看电视时电视机应放在与眼睛同一平面上。切菜、包饺子、织毛衣等家务劳动,时间不宜太久并要经常改变姿势。2.2 工作方式①勤变换工作姿势,坐位工作应尽量避免驼背、低头,不要伏在桌子上写字,看书时不要过分低头,尽量将书和眼睛保持平行。②定期改变头颈部体位:看书、写字、使用计算机、开车等时间不宜太长,一般工作50~60分钟做1~2分钟头颈部活动或改变姿势。③定期远视:长时间低头近距离看事物,应经常抬头远视半分钟。④调整工作台的高度与倾斜度。2.3 枕头使用①枕头材质:以“高弹棉”、“太空棉”、“鸭羽绒”等既软又易塑形的枕头材质为佳,不仅软硬适中,睡上去松软舒适,更重要的是其形状和高度可随睡眠姿势改变而改变,且其通透性好,有助于颈部局部皮肤
人类自从直立行走以来,脊柱便承受着有别于其他动物的力学载荷,担负起支撑身体、保护内脏的重任。长期进化的结果使脊柱形成了具有自我保护作用的特殊结构,并与周围的“筋”共同构成了一个“筋骨和合”的动态稳态系统。近年来,由于生活和工作方式的急剧变化,脊柱的慢性劳损极为常见,研究显示,脊柱本身的损伤仅仅是一个方面,更为可拍是一部分人会继续发展并进而出现内脏功能的紊乱,即所谓“脊柱源性疾病”。例如血糖、血压的异常改变,心脏、胃肠等功能异常皆与脊柱的慢性病损有密切关系,很可能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罪魁祸首之一。中医学把人体的健康状态定义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这里不是描述为阴阳平等或平衡,他要传达的意思是阴与阳的正常关系并不是一种对等的关系,在量的方面绝不是半斤对八两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有主有次的和合关系。《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阳气者,若天与日”,那么,阴气显然就像地与月了。很显然,天与地、日和月是什么样的关系,阴和阳就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脊柱位于背部属阳,其中有督脉穿行,乃阳脉之海;两侧还有华佗夹脊和足太阳膀胱经循行,均为阳经,可谓人体健康的主宰。就筋和骨而言,筋主动、在外属阳;骨主静、在内属阴。正常的筋骨关系也像阴和阳的关系一样,应该是“骨正筋柔”,筋主骨从的和合状态。基于此,脊柱健康关乎人体健康之根本,不可小视。要做好脊柱的健康养护,首先,要纠正不良姿势,避免使脊柱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不变的姿势,一般1个小时左右应改变一下姿势或做一些简单的颈部和腰部活动。同时,还要避免半躺半坐姿势。比如经常使用电脑的人,可以检查一下电脑的屏幕是否常年固定在一个不变的位置上?而你看屏幕的角度是否又是偏向一侧的?坐在椅子上一段时间以后,臀部是否已经滑向前面而出现腰的后部悬空,受力加大?其次,正确地的做保健操:①缓慢地做颈椎前屈、后伸、左右侧屈四个角度的活动,每个角度单独活动到最大范围,并在活动到最大角度时停留3秒钟,每个角度各做3至6次。②分别向左、右两个方向单独转动颈椎,向左侧转动时,意念中看自己右脚的后脚跟;向右侧转动时,意念中看自己左脚的后脚跟。在活动到最大角度时停留3秒钟,每个角度各做3至6次。这个动作是古人留下来的有效的健身方法“八段锦”中的一节,名字叫“五劳七伤往后瞧”,它不仅仅对颈椎有好处,还可以缓解五劳七伤带来的危害。③用自己的头缓慢夸张地书写“鳳”字,一笔一划尽量书写到位,名字叫“以头书鳳”,好记好用,每天可重复多次。当颈椎病发作时不要做这个动作。④仰卧于床上,身体四肢均呈自然放松状态。双腿伸直并拢,慢慢匀速抬起,在抬起的过程中配合吸气,待腿抬到最高位置时,停留数秒钟,同时呼气;然后再慢慢匀速放下双腿,在放下双腿的过程中配合吸气。根据个人体力情况,每天早晚各做5~10次。⑤坐于床面上,双退伸直,上身前屈弯腰,上肢伸直,双手尽量抓住下肢的最远处,然后抬头呈前探状,保持5秒钟后松开双手,恢复到坐位。整个过程自然呼吸,不要屏气,每天早晚各做5~10次。这一节在“八段锦”功法里面叫做“双手攀足固肾腰”。其三,要选择正确的睡觉姿势、床垫与合适的枕头。枕头不宜过高,但也不宜过低甚至不用枕头睡觉。一般枕头的高度应略高于自己一侧的肩宽,侧睡下去以后,枕头的高度正好与肩宽匹配,避免将枕头压于肩下;仰睡时,枕头宜尽量垫于项下,保持颈椎下方有一定的支撑。枕头的质地应柔软且富有一定的弹性。切忌睡觉时使用质地过软或过于坚硬并且有固定形状的枕头。床垫既不能太软,也不可过硬,以软硬适中、有一定弹性、可以根据睡姿自然塑形为宜。此外,人在睡着以后会出汗,容易导致床垫潮湿,如果不经常晒,那就相当于“久卧湿地”,寒湿侵入体内,往往不易自行排出,久而久之,阻滞经络,气血闭阻不通,便会出现疼痛、僵滞等症状。所以,不管是睡硬板床还是席梦思,最好再垫一床松软而有弹性的棉絮垫被,经常晒一晒。其四,在不睡觉的时候,则可以采用颈部或腰部垫枕法进行辅助性治疗。具体方法是:取仰卧位,将浴巾折叠后卷成圆柱状垫于项下,注意调节好垫枕的高度,一方面要把颈椎或腰椎的弧度垫出来,即颈下或腰下有支撑感;另一方面,头的后枕部又不能离开床面。每天1次,每次垫的时间以30至60分钟为宜,千万不要超过1个小时。这种方法一方面有助于恢复颈椎或腰椎的生理弧度,另一方面也是一种非常实用、方便的牵引方法,它运用力学上的杠杆原理,利用身体和头部自身的重量实现对颈椎或腰椎的牵引作用,比较自然舒适,长期坚持可以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面上一些所谓的“颈椎枕”,并不适合在睡觉时使用。最后,就是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冷,如汗出淋雨、直接受风受寒、冷空调的风直接吹等。中医有“寒主收引”的说法,就象自然界中天气太冷则水会结冰一样,如果人体经常受到寒冷刺激,局部的气血运行便会变得缓慢,甚至停滞,造成经络瘀阻不通,而出现疼痛等症状。
颈椎病除了在正规医院的有效临床治疗外,患者家庭有效的防治也尤为重要。结合我院临床经验认为:颈椎病患者有两项“家庭作业”是很必要的,其一是“颈部米字操”功能锻炼;其二是 “颈部垫枕”。特殊说明:两项“家庭作业”每步操作都应按要求规范操做,要以患者自身感觉舒适为度,有一定适应症,请务必结合医生指导;短期个别患者治疗效果不显,长期效果较理想,贵在坚持!1 颈部垫枕 操作要领:用一厚干爽毛巾或浴巾折叠后,卷成一松紧适度的毛巾卷,人平躺于床面上(头下不要垫枕),然后将卷好的毛巾卷垫在悬空的颈部下面,毛巾卷的高度要以颈下有支撑感,同时头和肩又没有离开床面,且人感觉舒适为度,每天早晚应坚持躺30-60分钟;不可超时否则加重症状;每次垫好后,拿掉毛巾卷再枕枕头睡觉。(贵在持之以恒)2“米”字操功能锻炼2.1锻炼的量与度一般而言,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每人每天可做“米”字操累计10-20次。另当伏案工作、看电视或电脑时,每隔1-2个小时也应坚持做几次“米”字操。1.2操作动作要领前后向颈部屈伸功能锻炼:第1步 起始姿势:请保持头处于中立位;第2步头由中立位缓慢匀速向前低至极限位置保持3秒;第3部头由前低极限位缓慢匀速恢复至中立位;第4步头由中立位缓慢匀速向后仰至极限位置保持3秒;左右向颈部侧屈功能锻炼:第1步 头由上述第4步极限位缓慢匀速恢复至中立位;第2步头由中立位缓慢匀速左侧屈至极限位置保持3秒;第3步头由左侧屈的极限位置缓慢匀速恢复至中立位;第4步头由中立位缓慢匀速右侧屈至极限位置保持3秒;左右向颈部旋转功能锻炼:第1步头由上述第4步极限位缓慢匀速恢复至中立位;第2步头中立位慢匀速向左后下方旋转至极限位保持3秒;第3步头由上步的极限位缓慢匀速恢复至中立位;第4步头中立位慢匀速向右后下方旋转至极限位保持3秒。转肩锻炼:双肩顺时针转10圈,逆时针转10圈,幅度尽量大,动作到位。
颈椎锻炼方法:颈椎前屈、后伸、左右侧屈、左右旋转六个方向,至极限位停留三秒钟,前后旋转肩关节各十次。 每日早中晚各三次。胸腰椎锻炼方法:患者仰卧位,双膝关节伸直,将双下肢一并抬起至最大角度,在最大角度停留五秒钟,缓慢放下为一次;患者坐于床上,并将双下肢放于床面,双下肢膝关节伸直,俯腰双手握住下肢最远处,抬头45度角,维持牵拉状态五秒钟,放松为一次;上述两个动作早晚各三次。
春夏养阳,冬病夏治。传统中医按照自然界变化对人体的影响,推算出气血运行在每个节气的变化,并依此制定出传统的治疗方法。本期开始推出《冬病夏治》专版,投稿可发cy9453@gmail.com 颈椎病、腰腿痛……这些历来被看作是中老年人“专利”的顽疾,如今,却在年轻白领身上频频亮起红灯。“白领炮灰团”的脊柱危机如何破局?中医督灸自有“锦囊妙计”。值得一提的是,施以督灸并无时间限制,但在三伏天内疗效尤佳(今年的7月14日至8月22日)。 危机:脊柱病“铆牢”白领族 年轻白领吴小姐在广告公司从事设计,衣着光鲜地出入高档商务区,出门习惯以车代步,对于长时间的伏案工作更是习以为常,“觉得脖子酸痛就去美容院做按摩咯”,她似乎也没有忽视自我保健。一年前,吴小姐莫名感到怕冷怕风,甚至顶着炎炎烈日依旧长衣长裤“全副武装”,在继续接受美容院按摩后,颈项板滞、腰酸背痛的感觉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更加明显,而接二连三地失眠、晕眩、呕吐终于把她推到了医生面前。 其实,像吴小姐一样有着相似症状的白领俯拾即是,而这些或轻或重的临床表现无疑都直指一个不争的事实——现代社会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让脊柱病的患病人群愈发年轻化、普遍化,而白领一族也已然成为了其中的高危人群。 脊柱相关疾病早期主要表现为身体僵硬不舒,或经常落枕,或时有腰背酸痛、不耐久坐,休息后好转,但易反复。遇寒湿天气症状加重,甚至出现畏寒怕冷、疲倦劳累、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情况。此外,如果不及时加以干预而任其发展,糖尿病、冠心病、胃肠病等“不速之客”或会结伴而行、不期而至。 破局:督灸“良方”治标本 与名声在外的针灸相比,督灸或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仅有中医院的部分“老熟客”能道出一二。不过酒香不怕巷子深,对于饱受脊柱病折腾的患者而言,中医督灸确是一剂“良方”。 “督脉生病话督脉,治在上,用骨、针、药熨。”如同《黄帝内经·素问·骨空论》记载,督灸疗法是依据经络学说的理论,以“温阳通督”立法,对全身功能状态进行综合调整。临床上,医师主要根据督脉走形,将督灸粉、生姜泥等配以传统的艾灸疗法进行施治。生姜泥辛温走窜、艾灸温热通透,两者均能增强皮肤通透性以促进督灸粉中药物成分的吸收,所以,协同作用下,不仅能温经通络、祛寒除湿,还可行气活血、豁滞破瘀,达到补肾虚和通督滞“标本同治”的效果。当然,除了专治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一些脊柱相关疾患外,督灸疗法还有一定的预防保健功效,如增强抵抗力、抗衰老等。
棘上韧带损伤是腰部常见病、多发病。棘上韧带是架在各椎骨棘突顶上的索状纤维组织。据统计,73%止于第4腰椎,22%止于第3腰椎,仅5%止于第5腰椎。由于该解剖特点使下腰较弱,其又是最活动区。 当脊柱突然屈曲时,极易造成棘上韧带受力损伤。尤以下腰部和腰骶部多见。棘上和棘间韧带由脊神经后支神经末梢分布,是极敏感的组织,一旦损伤,可通过脊神经后支传人中枢,虽然范围很小,却会造成严重的腰痛或伴有腿痛。 临床表现: ①疼痛 于损伤之局部多有剧烈疼痛,尤以前屈时痛觉更甚,后仰时可减轻,故患者喜采取“仰首挺腹”样姿势。 ②活动受限 腰部活动明显受限,尤以前侧弯屈及旋转受限为明显。 ③压痛 于损伤之棘上、棘间韧带处有明显压痛。
很多人的认识是:膝关节炎就是磨出来的,应该在家躺着休息。其实这是错误的,这样只会导致肌力下降,关节僵硬。膝关节保守治疗或日常保养中,最重要的是运动,没有之一。膝关节个性化运动不仅不会加重病情,反而会对缓解膝关节疼痛、改善膝关节功能大有裨益。 步行,游泳,骑车属于低冲击或无冲击的锻炼方式,膝关节炎患者可以安全的进行锻炼。同时推荐太极拳,合适的太极拳能够改善平衡能力,降低跌倒风险。需要注意的是:运动之前的热身和运动之后的放松非常重要。不建议膝关节骨关节炎患者进行关节影响较大的锻炼:跑步和跳跃。 运动量怎么控制呢?美国骨关节炎协会和关节炎自我管理课程提出的2小时疼痛原则能够帮您合理安排,如果患者活动锻炼后,病变关节疼痛达到或超过2小时,意味着活动过多。虽然在鼓励大家运动,但还是要强调休息的重要性,膝盖不好的朋友,建议白天安排休息间歇,这些间歇可以提供喘息和修复的机会,避免肌肉韧带损伤继续和炎症发作。